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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9/2006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28/2006

刊登日期:

2006.7.10

版數:

882

  • 訂定法定利率以及在無指定利率或金額的利率。
廢止 :
  • 第9/2002號行政命令 - 訂定法定利率以及在無指定利率或金額時的利率——廢止十二月二十六日第330/95/M號訓令
  •  
    相關法規 :
  • 第39/99/M號法令 - 核准《民法典》。
  •  
    相關類別 :
  • 私法 - 法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9/2006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經八月三日第39/99/M號法令核准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法定利率以及在無指定利率或金額時訂定的利率均為九厘七五。

    第二條

    廢止第9/2002號行政命令

    第三條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七月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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