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 : | |||
相關類別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澳門基金會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金額為 $365,000,000.00 (澳門幣叁億陸仟伍佰萬圓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帳目編號 | 項目 | 金額 (澳門幣) |
收益及盈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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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之經營批給合同之撥款 | 365,000,000.00 |
365,000,000.00 | ||
支出與虧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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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活動支出 | |
611 | 對第三者之財務資助 | |
6111 | 津貼及捐贈 | 365,000,000.00 |
365,000,000.00 |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於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 主席:吳榮恪——委員:李崇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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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 | |||
相關法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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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一日第4/99/M號法令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適用於二月一日第4/99/M號法令第五條第二款所指的售價計算公式的每平方米價格訂定為$ 5,900.00(澳門幣伍仟玖佰元整)。
二、廢止第316/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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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 22,489,661.11(澳門幣貳仟貳佰肆拾捌萬玖仟陸佰陸拾壹元壹角壹分),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資本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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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上年度管理之結餘 | $ 22,489,661.11 |
經常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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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04-00-00 | 雜項 | |
05-04-00-01 | 備用金撥款 | $ 22,489,661.11 |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三日於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唐志堅——委員:李鎮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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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第22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一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二、廢止第22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款。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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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判給美華顧問有限公司執行「望廈體育館重建工程圖則設計及承包工程期間提供技術支援服務」的執行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美華顧問有限公司訂立「望廈體育館重建工程圖則設計及承包工程期間提供技術支援服務」的執行合同,金額為$9,500,000.00(澳門幣玖佰伍拾萬元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6年 | $ 7,600,000.00 |
2007年 | $ 950,000.00 |
2009年 | $ 950,000.00 |
二、二零零六年之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內經濟編號07.03.00.00.01、次項目7.020.156.04之撥款支付。
三、二零零七年及二零零九年之負擔將由登錄於該等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之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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