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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33/2005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廢止經三月二十九日第91/99/M號訓令給予“瑞士豐泰保險(澳門) 股份有限公司”*在澳門經營保險業務的許可。

* 已更改 - 請查閱:更正

第二條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八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