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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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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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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0/2004號行政法規

第21/2004號行政法規

第19/2004號行政命令

第16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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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60/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64/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