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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2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21/2002

刊登日期:

2002.5.27

版數:

662

  • 核准旅遊學院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澳門旅遊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旅遊學院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澳門幣8,042,220.02(捌佰零肆萬貳仟貳佰貳拾元貳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旅遊學院第一補充預算

    二零零二年

    經濟分類 名稱 金額
     

    資本收入

     
      其他資本收入  
    13-01-00-00 以往各年度帳目之結餘 8,042,220.02
     

    總額

    8,042,220.02
     

    其他經常性開支

     
      雜項  
    05-04-00-02 備用金撥款 8,042,220.02
     

    總額

    8,042,220.02

    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於旅遊學院——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竹君——委員:楊寶儀——甄美娟——羅天蘭——陳美霞 ——王美清

    法規:

    第125/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21/2002

    刊登日期:

    2002.5.27

    版數:

    663

    • 核准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社會工作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5/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澳門幣5,704,901.61(伍佰柒拾萬零肆仟玖佰零壹元陸角壹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名稱 金額
             

    收入

     
              資本收入  
    13  00 00     其他資本收入  
    13 01 00     上年度管理之結餘 $ 5,704,901.61
             

    收入總計

    $ 5,704,901.61
             

    開支

     
              經常開支  
    05 00 00 00   其他經常開支  
    05 04 00 00   雜項  
    05 04 10 00   負擔之備用金撥款 $ 5,704,901.61
             

    開支總計

    $ 5,704,901.61

    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於社會工作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委員:張鴻喜,張惠芬,Ulisses Júlio Freire Marq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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